地震信息中的《抗规》(修订)确定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各是如何确定地震作用参数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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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规》(修订)确定,是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条文规定,按照设计信息进行查询得到地震作用各参数,条文3.10.3-1与表5.1.4-1可查多遇地震、基本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表3.2.2与表5.1.2-2可查多遇地震、基本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各设防烈度下地震动加速度值,表5.1.4-2可查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对应的特征周期值,罕遇地震下特征周期加0.05S,进而再进行一些列其他地震作用计算;
2.根据区划图确定,是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中给出的方法来确定,计算流程:1)按照附录C查询所在地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2)按6.2条中规定,多遇和罕遇地震按照各自与基本地震的地震加速度值的数量关系来确定各自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3)根据附录E,按照所在地实际场地类别,线性差值法确定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调整系数Fa,进而得到实际场地类别下多遇地震、基本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4)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地震动峰值加速度a×动力放大系数β(2.5);5)8.2条-表1可查对应的特征周期值,罕遇地震下特征周期加0.05S,进而再进行一些列其他地震作用计算;
3.通过计算对比两者结果发现,在计算场地类别为Ⅰ0、Ⅰ1、Ⅱ类的地震参数时,抗震设防烈度越低,则两者结果越接近且《抗规》修订确定的结果略大;而在计算场地类别为Ⅲ、Ⅳ类地震参数时,两者差距较大,区划图法结果更大且抗震设防烈度越高,差距越明显(最高35%左右)。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建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选择。
2021-04-07 10:21:55